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布,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指出,在人工辅助充电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内,工作人员应对充电站内停车环境进行管理,避免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影响正常充电活动。而在“无人值守”的自助式充电电动汽车充电站内,则宜采用智能化、充电停车一体化等新技术解决非充电车辆、电动汽车充电完成后等占用充电车位问题。
规范提出,人工充电服务的充电站,巡检频率不低于每日一次;自助充电服务的充电站,应根据位置、利用率等对巡检频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巡检次数不低于三个月一次。发现燃油车占用充电专用泊位,应告知车主立即驶离。充电站运营单位和产权单位发现燃油车占用充电专用泊位或接到相关投诉后应告知停车场产权(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