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构建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这也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
碳足迹通常是指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的特定对象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之和,特定对象包括产品、个人、家庭、机构或企业,石油、煤炭等含碳资源消耗越多,二氧化碳排放量越大,碳足迹就越大,反之,碳足迹就小。
产品碳足迹是碳足迹中应用最广的概念,是指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从原材料的生产、运输、分销、使用到废弃等流程所产生的碳排放量总和,是衡量生产企业和产品绿色低碳水平的重要指标。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挥质量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经过充分调研论证,聚焦市场需求迫切、外贸压力严峻、减排贡献突出的产业,确定围绕锂电池、光伏产品、钢铁等11类产品开展认证试点,以实践为基础建立统一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推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坚持统筹谋划、求真务实,推动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与行业管理和发展同频共振。引导政府、行业、企业等各层级力量广泛参与试点工作,提升我国产品碳足迹数据的公信力,推动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结果国际互认,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认证力量。